597苗木网2011年10月27日讯:将公家树移至公家地里栽,看似非常正常的行为,但事实上却是盗窃财物。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甲塘村村民张某、吴某就因耍聪明实施这样的行为,分别被肥西县人民法院判刑并处以罚金。
去年底,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开展
今年3月,村民张某认为此项承包政策有利可图,便向吴某提出要二人共同承包,并提议把属于国有资产的紫蓬山管委会甲塘村小唐山上的树木移到所承包的空地上种植,吴表示同意。后两人进行了筹划与分工,由吴负责找人挖树,张负责带人具体实施。今年3月张带工人先后将小唐山上的70棵红叶李和165棵香樟树盗走,并移至两人所承包的环湖路两侧种植。正当他运送所盗得的树苗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张、吴二人所盗窃的树苗价值95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