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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奖励等细则首次出台 北京森林防火办法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1-11-02 13:13:45 更新时间:2011-11-02 13:14:39   浏览次数:9060
597苗木网2011年11月2日讯:北京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北京森林防火方法开始实施,并将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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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7苗木网2011年11月2日讯:北京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北京森林防火方法开始实施,并将对违规用火的处分、举报奖励首次出台细则。

今年雨季雨水偏多,林木花草生长茂盛,林内可燃物将明显多于往年。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防火形势严峻。从今天起到明年5月31日,本市处于森林防火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区包括自然维护区、风景游览区等。

从现在起,对野外违规用火处罚“加码”对于个人,防火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给予警告后,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园林绿化局表示,针对火情报警和违规用火举报的奖励方法,将于近期首次出台细则规定,明确对个人奖励的具体金额等。

处分

对于企事业单位、旅游项目开办者,没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损坏或擅自移动、撤除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标识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警,不得阻碍。报警属实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对报警人给予奖励

举报野外违规用火属实的也将对举报个人进行一定的奖励山东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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