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育苗面积稳定在30万亩,年产苗量25亿株以上;种子储备能力达到年均用种量的20%,主要造林树种的基地供种率超过90%;一级苗出圃率达到90%,优良品种转化率达到95%,良种使用率超过66%,林木良种贡献率超过35%。
《意见》提出,下一阶段,辽宁省发展林木种苗有9项重点任务:确立林木良种基地优先发展地位;建立林木种子储备制度;全面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与保存库及保护区建设;大力开展优良品种定向培育基地建设;增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加快种苗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种苗集散地;加大良种审(认)定与推广力度;完善林木种苗信息化交流平台;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的合作交流与进出口监管。
《意见》确定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目标是:争取到2015年,辽宁省良种选育和基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完备的管理与协调、执法与质监、指导与服务体系,使良种生产、储藏、繁育、使用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互为依托,打造成东北林木种苗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