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1月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种子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苗木质量检查、品种引进、品种审定、种质资源调查、法规宣传等工作,认真落实《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该市种苗违法经营活动明显减少,种苗市场逐步规范,新优品种得到广泛推广,苗木质量显著提高。
据北京市种苗站站长卢宝明介绍,5年来,在执法机构的重拳打击下,北京共有300多家不合法苗木生产经营企业被取缔。“此举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优化了苗木生产经营环境。”他介绍说北京市苗木企业使用标签(苗木身份证)超过80万张,改变了过去市场上苗木品种来源不清、质量不达标的混乱现象。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新引进园林绿化各类栽培品种近200个,籽粒种子3万余吨,种苗、穗条1800万株,审定通过林木良种153个,极大丰富了首都绿化树种,提高了企业效益,使北京市种苗产业发展进入良性化循环轨道。
“这5年,北京市种苗产业不仅从业人数多了,产值提高了,从业者的素质也上了一个台阶。”北京市种苗站副站长姜英淑告诉记者,目前北京持证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企业接近千家,年产种子2.7万公斤、良种苗木3870多万株、出圃苗木5000余万株,吸收就业人数3万人,5年产值超过100亿元,较五年前提高20%。“这其中,有6家苗圃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10家苗圃被评为北京市优秀种苗生产企业,100多家企业被授予质量信得过种苗基地、特色种苗生产基地、无检疫对象苗圃等称号。”一些企业销售苗木还实现了可追溯制度,当用苗单位需要提供售后服务或遇到苗木质量问题时,能够为其提供保障。
2007年至2010年进行的植物种质资源调查工作,为北京市种苗产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期间,该市共完成了10项基本调查任务,实现了北京市植物种质资源“底数清、数字准、责任明”的目标。调查显示,北京地区现有野生维管束植物140科654属1790种,引进植物102科248属1260种(包括611个品种),园林应用植物127科424属732种。
在种苗执法体系建设方面,5年时间让北京实现了全方位管理。据北京市种苗站副站长贺毅介绍,目前该市已建立完善了一个市级和14个区县级种苗执法机构,形成覆盖全市的种苗执法体系,累计培训执法和种苗技术等人员5000余人次。“目前,全市种苗执法人员近百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达1700多名,执法、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他说。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制定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林木及观赏植物品种审定技术规范》、《北京市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办法》等地方标准和管理办法,出版发行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解读》(林业部分),使北京种苗产业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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