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依依,鲜花丛丛,小路弯弯,清水潺潺。人们置身其中,或聊天散步,或运动健身,或载歌载舞。这幅“城中画”描绘的不是别处,正是佛冈县新建的乡村公园。
“让群众生活在公园里,建设宜居幸福佛冈。”这是佛冈县委书记华旭初去年上任以来的一个愿望,并且付诸实践。2011年3月,“村村有公园”被确定为该县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并计划投入6300万元,力争每个行政或中心村建成50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公园,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成35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公园,100人以上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公园。
已建或在建乡村公园30多个
3月27日上午,在佛冈县石角镇三莲坑尾村,何姨带着小孙子来到村前公园假山旁嬉戏玩乐。她告诉记者,去年10月建成的乡村公园现在成了村民们的主要活动场所,每天晚上到这里休闲娱乐的群众多达上百人。
坑尾村公园占地5000多平方米,园路铺设广场砖、四周硬底化,园内栽有绿树红花,设有凉亭、假山喷水池、大理石坐凳、标准篮球场、健身器材,为坑尾村及附近村民、外来工休闲提供了一个好去处。
“过去这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三莲村支部书记黄荣炽说,去年得到了在外乡贤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慷慨解囊、鼎力相助,共投入200多万元建成了乡村公园、文化室及1.5公里村道扩建工程,既改善了环境面貌,又满足了群众休闲娱乐的需求。
记者还走访了高岗镇上陈村、水头镇王田村、汤塘镇汤塘村、四九村等乡村公园,这些公园从农村实际出发,整合提升现有的生态自然环境,并赋予廉政文化、计生文化等宣传知识,配备适合各类人群健身的器材,达到了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锻炼身体、享受娱乐,又能保持田园的功能和风光不变的目的。
这些只是佛冈县“村村有公园”工程的代表。去年以来,佛冈县将“村村有公园”作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大力推动农村建设乡村公园,目前全县建成或在建的乡村公园30多个。
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乡村公园是农民娱乐、健身、休憩的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宣传、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推进乡村公园建设,农民是直接参与者与受益者。”佛冈县委农办、新农办副主任廖君明对记者说,县委在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干部与群众都表示“希望搞”,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11年3月底,佛冈县委出台了《佛冈县乡村公园建设奖励办法》,对乡村公园建设提出了建设标准和奖励办法,要求乡村公园建设要按照“一村一园”、“一园一品”的原则,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人文景观、自然风光,做到公园与村庄建设风格相称,与周边环境协调,与自然风光匹配,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注重提高公园品位。同时,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乡村公园建设,对符合标准的乡村公园,分三类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村村有公园”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各镇党政领导多次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建设乡村公园的意义,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只要是搞乡村公园,符合标准的,政府就奖励。”廖君明告诉记者,各镇结合当地实际选取了一些新农村示范村作为带头建设乡村公园,比如具有一定基础的高岗上陈村、水头王田村等新农村示范村,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5月,佛冈县委、县政府对符合建设标准的9个乡村公园进行奖励,其中上陈村、王田村、汤塘村乡村公园被评为一类,奖励10万元。
昔日的荒地脏地,如今变成了一个绿色公园,文体设施一应俱全,成为当地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农民切实感到受益,掀起了全县广大农村建设乡村公园的热潮。”廖君明说。
近10个部门配合参与建设
“农村有经济基础、农民有使用需求、政府与部门支持、在外乡贤希望搞……原来是投入一二十万元,现在有条件的农村多则投入100多万元。”廖君明说,从第一批到第二批乡村公园建设,村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村委想方设法集资筹建。
记者了解到,佛冈在建设乡村公园时,除了以农村作为主体、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及奖励外,全县各相关部门也给予大力配合。
县新村办、县乡村公园考评办积极做好乡村公园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有意建乡村公园的农村指导公园选址、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工作,为乡村公园建设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县规划、林业等部门支持乡村公园规划设计和绿化工作,结合“万村绿”等活动,提供部分绿苗等;县纪委支持乡村公园园艺石并雕刻廉政标语或格言;县人口和计生局支持乡村公园建设人口和计生宣传设施;县民政局支持乡村公园康乐健身设施;县文广新局支持体育设备,提供篮球架等体育健身设备。
近10个部门的有力配合,实实在在增加了乡村公园的园艺、宣传、康乐健身等设施,充实了公园硬件,丰富了公园内涵,提升了公园品位。此外,各镇政府、县有关部门和挂扶单位也从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支持乡村公园建设,加快了乡村公园建设步伐。
灵活选址解决用地问题
话说回来,按照要求,建设乡村公园需要解决2000至5000平方米的用地问题。
对此,佛冈在建设乡村公园时,强调结合当地实际灵活选址,要求把乡村公园建设与村庄整治、旧村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公园建设中要保护好古村落、古民居、古树等文物,同时与城乡清洁工程结合起来,要求搞好环境卫生。
俨然,这不仅是建设乡村公园,也是一场村庄整治、旧村改造的全民活动。
借此大力推进乡村公园建设的契机,佛冈各村结合当地实际,有的在村前空地建公园,有的在村后山地、风景林建公园,有的拆除旧村(空心村)及畜禽栏舍建公园,有的利用古建筑、古树、水 山东雪松塘、小溪等建公园等。
而在实际操作中,乡村公园的选址都离不开人口集中、有体育锻炼习惯、有活动场所的农村,尽量不占农田、不拆农房、不摊派,大多数选在村部开阔地带,切实保护好农村的人文和自然景观。例如王田村文化公园,投资20多万元将乡村公园建设与农村文化中心相结合、与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相结合,将公园建设在池塘边,把公园打造成为农民的休闲娱乐旺地。
如今,一个个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的乡村公园充分体现了佛冈农村改革发展新成果。实施“村村有公园”工程,推动了空心村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营造了良好的农村宜居环境,创建了自然、亮丽、宜居、和谐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