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评价量化指标》,成为“浙江省森林城市”必须符合森林生态文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总体印象共计四大类40个指标。如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90%以上的居民出门平均500米“见绿”、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等等。
市创森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衢州市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33.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1平方米,全市建有休闲绿地82处,市民出门平均500米以内都有公园休闲绿地。“根据量化指标,要求‘30%以上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森林村庄’,去年下半年,我们离这个目标有一定距离。为美化村庄,我们开展了结对活动,107家市级机关单位结对107个村,组织了1841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新增绿化面积26.1万平方米,建立义务植树基地31个,认建认养7800多株,落实帮扶资金70多万元。目前,109个村达到市级以上森林村庄标准,占全市行政村的32.4%。”市创森办透露,衢州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浙江省森林城市主要评价标准的要求。
由于时间紧张,个别项目在规划和设计上有待细化。另外,很多苗木刚种植下去,景观效果还不是很好。市创森办表示,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将查漏补缺、抓好落实,确保今年衢州市创森工作顺利推进,为把衢州建设成为形神兼备的人文生态城、和美富庶的民生幸福城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