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称,若拆迁户愿意,政府可代管拆迁款,利息为银行两倍。该镇书记称,很多人不懂怎么使用拆迁款,更有人去非法投资甚至赌博。他还说,钱不会用来投资,全部存银行。
真是把老百姓当傻子来看了。把钱拿去存银行,利息是多少,大家都清楚。银行不会因为你是镇上的书记(多大个官),就会多给你点利息。如果不是拿去投资,你凭什么给居民付两倍的利息。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做法,打着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幌子,实则是谋私利。而且什么投资是稳赚不赔的?万一要是赔了怎么办?当然,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书记可以拍屁股走人,换个地方当老爷。新到的官员来个不理旧账,别说利息了,本金想拿回来都成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小马飞刀不太懂,在此请教专业人士,这算不算非法集资、算不算金融诈骗。
如果把这个话题再放大一点,小马飞刀想说的是,近些年来,群体事件多发,其主要原因是政府与民争利,如何防止强势部门、垄断行业与民争利已经成为必须认真解决的紧要问题。而且小马飞刀要告诉各位的是,凡是与民争利越厉害的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就越差,因为他们的行政思维更多是如何让政府先富起来,而不是让民众先富起来;凡是与民争利长盛不衰的地方,当地的和谐度就越差,因为行政不公、执法不正,利益群体间的矛盾自然重重,贫富差距自然越大;凡是与民争利越少的地方、政府的现代公共意识越强,贫富差距、群体利益纠葛矛盾越少,社会越和谐。
想要和谐发展,政府必须从利益中退出来,做自己该做的事。种庄稼做生意让村民和市民去做,不能看到哪块地里庄稼长得旺就抢过来说是你自己的种,也不要看到钱庄赚钱就拿来自己经营。《霍子列传》说:“善者因之,其次顺之,再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对当权者而言,最好的治国之道是顺其自然,让人们获得财富和幸福;最糟糕的办法才是“与之争”。
我们要的是为民争利,不是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