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岳检察院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建设,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三个一”预防活动,即:一案一调研、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截至7月,已侦办职务犯罪案件17件26人,撰写调研文章17篇、案例分析17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均得到发案单位采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597苗木网/2010年八月28日/讯: 安岳县检察院日前办理了安岳县原路政队长吴某、副队长刘某玩忽职守一案,被布置排危砍伐行道树582株,却超许可范围滥伐100余立方的行道树。为此,检察院向交通局发出开展一次法制警示教育的检查建议,并收到良好效果。此举是该院在今年开展的三个一”预防活动的胜利范例。
今年5月,经资阳市路政支队许可,同意安岳排危砍伐行道树582株,县路政大队委托家具厂老板杨某砍伐,队长吴某、副队长刘某对排危砍伐行道树实施监督。
而在监督过程中,由于吴、刘二人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玩忽职守,至6月被有关部门制止时止,已造成超许可范围滥伐100余立方行道树,造成严重后果。
滥伐树木造成的严重损失,让当地政府和群众痛心疾首。安岳县检察院反渎局和预防科及时开展了案例分析和预防调研,撰写了关于吴某、刘某玩忽职守案的调查分析演讲》针对调研和办案发现的问题,向交通局发出在全交通系统开展一次法制警示教育的检查建议。
安岳县交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制定了落实整改措施,并开展了一系列法制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