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林业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解决林农发展林业贷款难的问题,自全市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市林业局与人民银行济宁支行于2009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有关《办法》,推广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贷模式,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
市林业局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市政府每年的林业工作意见,向各县市区下达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任务目标,并连续两年开展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认定。2011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有关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要求、发展目标、扶持政策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林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创建、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积极开展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评选。截至目前,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06家,从业人员13万余人,年林业总产值达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