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涉黑团伙霸占花卉市场银柳生意
主犯韩四毛已67岁高龄,来自河南省商水县,初中文化,2011年12月1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荔湾区法院判刑11年6个月,服刑期间被发现本案漏罪。
经查,2007年起至2010年期间,韩四毛纠集其他三名被告人及其他同伙十余人,在荔湾区岭南花卉市场内,将在该市场卖银柳的共31个河南籍商户组织起来,成立联合组织,以摊位为单位,每个摊位为一个股东。
为了达到垄断和控制荔湾区岭南花卉市场银柳的货源和价格,打击竞争对手,该组织对岭南花卉市场的其他银柳经营者进行恐吓及暴力威胁。如限制被害人李某显在岭南花卉市场出售银柳,强行将李某显从四川成都购回的一批银柳拉到组织的仓库进行加工出售获利,并共同出资以进货价强迫李某显将该批银柳出售给组织。又如借口被害人刘某华将销售的银柳放在其组织的档口前面,称其占领了他们的摊位,影响生意,对刘某华进行推打并将其档口前价值约8300元的1万多支银柳砸烂,对前来理论的被害人王某进行殴打。
该案4名被告人均被起诉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各自所犯的其他罪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