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来到钱清镇遗风村大堰路附近朱某承包的苗木田里,采用剪刀剪断枝条方式,窃得红叶石楠枝条共计70余公斤。
同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张某又到到钱清镇华星村徐某承包的苗木田里,采用剪刀剪断枝条方式,窃得红叶石楠枝条20余公斤……
经核实,张某单独或结伙盗窃作案7次,被盗的苗木总计价值人民币4380余元。
张某几次偷窃成功后,以为自己赚了大便宜。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马上被公安机关抓获了。庭审时,张某交代,自己所以偷树苗,是想不劳而获,通过卖苗木挣点钱。谁知这一生意,竟把自己送到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