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即云南绿大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底,这家公司在股 市获得资本市场一席之地。
可以说,这是我国园林苗木行业首家上市企业,让所有业界人士羡慕和 振奋。
在绿化企业圈子内,“绿大地”,一时成了“绿巨人”,备受推崇。在投资领 域,园林股也随之成为热点投资对象。
但是好景不长。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绿大地”不光彩的事情接踵而来。
先是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公司董事长何 学葵所持有的股票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今年3月17日,何亨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4月9日,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因涉嫌违规,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绿大地”上月份发布的一季度报告全文显示,公司预计2011年1至6月份 净亏损900万元至1400万元。
去年,“绿大地”在股市中一直表现得很抢眼,被称为六股市场的大牛股。 现在,大牛股变成了问题股、麻烦股。
之所以如此,很简单,就是“绿大地”做了出格的事。
园林苗木企业进人资本市场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表明了我们这个产业的发展 水平,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有个度,有个边。
这个度,这个边,就是法律。您一定要有这个概念。
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行为,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发展自己的企 业,壮大自己的实力,而决不能做出圈儿违规的事儿。这根弦任何时候都是不能 放松的。
主要股份控制在自己手里,就可以牢牢掌握经营主动权。 这是一个由企业上市引出的话题,不吐不快。
2010年春,我去广州著名的观叶植物企业程德成先生那里。
一见面,他就说,他的公司正准备在未来两三年上市。想上市,就要做资产 评估,实行股份制。
我问道:“实行股份制,就要让别的企业参股。你是怎么做的?” 他笑笑答道:“我需要别人参股。但最重要的一条,我要控股,也就是说, 我的股份占大头。这一点,是绝对不能乱了方寸。”
“也就是说,你要占51,另一方占49。,这是最起码的。”
“对的。我让出49*的股份也不是给一家,而是先找一家,然后再找一家。 每家都只占不足25%的股份。”
“你的意思,是自己牢牢掌握公司的经济命脉?”
“是啊。不然,为了上市,公司的命脉就会让别人控制。我即使还是董事长, 也是空有其名,说话谁还听你的?要是那样,还不如不上市。”
他说得对极了。
近来,我的一个老朋友,就是为了上市,实行股份制,把公司的绝大多数股 份让给了别人。自己虽然还是董事长,但既成事实后,苦心经营20多年公司的 命运就掌握在了别人手里,最后,无奈只好把自己的那部分股份也转让给了
别人。
得到的,和他多年没白天没黑夜的付出,差距太大!更何况,成就感荡然无 存了!
还是程德成做得妙。到一定程度,实行股份制,为早日上市创造条件是可以 的,也是必须的,但一定要控股。这一点,各位仁兄要淸醒,不能乱了方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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