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种受法律保护,毫无疑问。
但这里有个前提,不是说所有的新品种都受保护,而是这个新品种必须得到 试种,然后经过专家审定,在国家有关部门得到申请认可后方可生效。这个程序 是不可缺少的。
自1997年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之后,农业部和 国家林业局是有分工的。凡是草本新品种,在农业部申请保护;凡是木本新品 种,在国家林业局申请保护。 .
在当今开放、信息透明的社会,这一套程序许多人是知晓的。但有的人就是 不愿意走这套程序。
有一次在外埠一个苗圃,主人向我介绍他的新品种,说如何如何好,真是眉 飞色舞,津津有味。
“你这么好的木本新品种,赶紧向国家林业局申请保护啊。”
“哦。”他放慢了语速:“我还没有找专家审定呢?” “赶紧审定,然后上报啊。"
“我不想走这套程序,麻烦,要花不少钱。最后也得不到保护,不费那个事了。”
他说的申请麻烦,过去是存在的。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3年时间。
但近日,国家林业局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介绍说:他们现在正在启用一套“林 业植物新品种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高效完成品种权从申请到授权的过程。
还有,原来您申请时,先要委托代理机构,现在这个限制被取消了,这样您 申请也方便了许多。
一个新品种从发现到繁殖,到推向社会,哪一步不需要先投人呢?何止是申 请保护这一步?您有东西,有名称了,但没有得到审定和保护,它的合理性及合 法性就没有依据,在报刊上做广告都是不允许的。还有,一旦被别人注册,您亏 不亏?
该费事的地方,您一个环节也不能少^
还有,尊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育种者权益,是大势所趋。在大势面前,您 要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什么也不要怕,也没有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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