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榕市市政招201007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 |
招标单位: | 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9.959万元 | |
建筑面积: | 30,00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建设地点: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
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监理服务费为99587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4. 监理服务期限: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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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且拟任本项目项目总监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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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5-10|2010-5-24 | |
联 系 人: | 黄先生 | |
联系: | 0591-87854541 | |
联系传真: | 0591-87854541 |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备 注: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图纸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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