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楼盘)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负责人说,2010年自己公司在禄劝县政府领导的招商引资下,进驻当地发展核桃树苗改良培育项目。然而现在因自己没拿到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政府不承认公司的“招商引资企业”身份,“如今数百万株苗木无法完成嫁接工作,面临上千万损失,就连200名工人的工资也无法发放。”
而对于此事,禄劝县副县长昨日回应说,对方提供不了、也并没有与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如果公司要解决问题,还是得依法依规按公开招投标来处理”。
公司
几年前就与政府合作 如今身份被否
昨日,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法人钱鑫介绍,2010年9月份,公司根据当年禄劝县县政府招商引资的条件,应完成四项项目工作,其中包括:禄劝县110万亩核桃种植的核桃苗供应;由公司全额投资改良禄劝县境内所有野生核桃;在禄劝县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的核桃深加工厂一座;完成云龙水库退耕还林的核桃种植任务。
当年10月份,县政府组织林业局开会,给企业选好种植地址,其中就有禄劝县屏山镇发明村委会150亩左右山地和翠华镇翠华乡350多亩土地,“到2013年时,林业局还给我们公司返还了67万多元的租地资金。”
但公司的“招商引资企业”身份,现在县政府和林业部门并不认同。昨日钱鑫表示,身份认定问题使企业产生一系列问题的责任也无法明确,“如果政府还愿意让合作继续下去,就应该在树苗嫁接过季前下达嫁接任务,根据周边行情价格来采购;或是将项目开展后,企业投资的资金进行清算,结束项目进行”。
500万株苗木未嫁接 面临千万损失
在一份2013年1月6日《关于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100万株核桃苗木询价采购的会议纪要》的文件里,记者看到上面明确写着: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属于禄劝苗木基地建设招商引资企业。
公司方称,当时与禄劝县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一直在拟定中,“从2010年到现在,我们公司一直都在找林业局和县政府要这份协议书,但是对方一直以领导还要协调等为由并没有给我们。”
公司负责人钱学龙表示,2012年林业局曾给公司返还了67万3千余元租地资金,也说明公司是招商企业,那么当地政府部门就应该给公司安排下达生产任务。目前,公司2013年种植的近500万株苗木至今仍在地里。“林业局也没有给我们生产计划,导致我们不敢嫁接。”钱学龙称,如果按实生苗出售,公司将损失1000余万元。
“如果不卖,我们工人的工资就没法发放。”钱学龙还表示,目前公司还欠将近200名工人的100余万工资。
政府
林业局:当年帮企业征地 是出于好心
昨日,禄劝县林业局副局长王杰介绍说,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并不是招商引资企业。
王杰表示,2012年县政府决定采取两种方式采购苗木,一种是公开招投标,另一种则是针对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而采取的询价采购。最后为了服众,也是按公开招投标的价格向昆明为民林木种植有限公司采购的。
对于林业局给公司征地一事,王杰称这是林业局出于好心才帮助企业。而关于“返还地租”,王杰解释说,这是2013年县上为了解决当年30万株苗木种植任务,所以政府无偿出了67万3千多元给企业。
“目前林业局里给出的意见是,让公司参加近期县里面的公开招投标。”禄劝县林业局负责人王杰说,公司是因为管理经营出了问题,与林业局没有关系。
而钱学龙表示,这个意见一是违反了当时政府承诺的“询价采购”原则,另外公开招投标要求是按最低价采购,“我们公司的苗木是在高寒地区培育,相比外地调运进来的苗木培育成本更高,损失也就会更大。”
副县长:公司并未与政府签订框架协议
昨日,禄劝县副县长钱树森介绍说,由于自己2013年11月份才接管这项工作,所以并不清楚该事件的详情。但他同时表示,事前公司一方也并没有与政府签订招商引资的框架协议。
钱树森称,1月6日公司又与县政府进行过沟通,政府给出的意见是,首先由企业拿出解决意见,再做商议。“这件事情,县里面将遵循依法依规的原则处理,最终的决定也将依据县采购办的意见为准,同时还要遵循低价中标原则。”钱树森说,林业局都是按省标苗木标准执行,“不管是1年还是2年,只要符合这个标准的苗木我们都要。”
对于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明,钱树森表示,会议纪要只管当年,不能长期生效,“所以该林木种植公司并不能证明自己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