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雄还被指控,2012-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明晖种植场负责人钟某明拿到高额拆迁补偿款,先后两次收受感谢费250万元,行为构成受贿罪。
前日在中院开庭时,张振雄坦诚受贿之事,也承认收受了311万元,但对“贪污”定性表示有意见。张振雄称,拆迁代理公司直接和拆迁户商量,村委没有权利参与,款项直接打到拆迁户,其只是协助的角色。其辩护律师也认为,张振雄没有管理苗木迁移费的权利,也没有将财务占为己有,不能按贪污罪论处,部分指控应视为无罪。
但公诉机关反驳称,张振雄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为包括其兄及发小张志辉等人谋取利益,应理解为“具有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现其职务是有关联的,符合贪污罪的定性。
两发小勾结骗苗木补偿
昨日,他的发小张志辉也在中院过堂,被控在任长平社区山塘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与张振雄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提供权属信息、伪造经营承包合同等手段,共同骗取苗木迁移补偿款975.43万元,张志辉分得234.42万元,构成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