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还在跟政府方面谈判,当时没达成协议,这期间政府也没给回复,今天早上8点多直接来人把我的花木场推了。”关汉宁介绍,花木场所属土地为农业用地。2007年,三社社区居民刘家明将该块土地转租给了关汉宁的父亲关泽全,关汉宁在这块土地上种植花木几十种,并深挖土地建成一个池塘专门养殖锦鲤。
在花木场工作的徐婆婆告诉南都记者,花木场刚建好一座砖房,用作住宿,“但我和老公昨天才住进里面一晚,今天就被施工车推平了”。
“我这块地的合约签的是30年,现在还不到10年。”关汉宁称,这块承包地有27亩,其中鱼塘7亩,花木20亩。负责鱼塘的李某对记者说,仅2013年5月份,就往鱼塘里放下去3000条锦鲤。在施工方施工的同时,李先生不得不找来工人将池塘内的锦鲤往外打捞,“尽量减少损失”。
据关汉宁叙述,2013年12月18号,黄圃镇政府给自己的花木场和鱼塘的评估价是9万余元;今年6月,政府又给出了17万元的评估价。“这价格根本无法接受,我们自己统计了下,所有加在一起的损失有1200万”,关汉宁向南都记者出示了自己统计的三份评估清单,分别包括《建(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评估清单》、《绿化苗木评估清单》以及《鱼苗评估清单》。三份清单上显示,所有的评估价值加在一起共计人民币1200万余元,其中建(构)筑物和鱼苗价值各为300万余元,苗木价值500万余元。
关汉宁称,花木场和鱼塘已经营7年,仅桂树、九里香、罗汉松等名贵树种就超过两千株,政府提出的赔偿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施工方未出示相关证明
据关汉宁介绍,昨日早上8点左右,他要求施工方出示相关证明,施工队负责人并未出示。
昨日下午3时许,现场施工方广东省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宏公司”)相关负责人綦先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关汉宁的花场所在地恰好是广中江高速和中山市纵四线公路工程的交汇处,两条公路将分别在花木场内修建一座桥。在花木场内施工的单位分属这两个项目的两家企业,长宏公司负责中山市纵四线公路工程,另一企业负责广中江高速的施工,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五局。
“去年12月份政府就已经将土地交给我们了,这是我的施工范围,我怎么做都行”,綦先生称,他们持有黄圃镇政府所给的建设用地移交书,进场作业是正常施工。然而,当南都记者问为何在施工前不向花木场出示建设用地移交书时,綦先生表示,“他只向上级有关部门出示”。
对于为何直接将花木场内的苗木铲倒,綦先生称,推掉花木是因为在施工前必须“清表(清除表面的杂草)”。
“不可能谈不拢就不开工”
昨日下午,黄圃镇征地拆迁办主任刘主任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两份《建设用地移交书》,以及征地赔偿协议书。《建设用地移交书》上显示,位于花木场的两块分别为5.59亩和6.78亩的土地分别移交给两家公司进行施工,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
“我们去年11月份就完成了征地,征地包括整个花木场和附近多处土地,”刘主任称,完成征地后他们就曾通知关汉宁一方要求对花木场进行测量及评估,“但他每次都不配合,总是说在出差或者不在”。
黄圃镇一位相关人员表示,关汉宁花木场的补偿款早已在征地拆迁办,但关汉宁一直拒绝领取。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两年半,“不可能谈不拢就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