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州市花卉产业将力争用3-5年,将福州市打造成我国东南沿海重要花卉苗木交易集散地、对台对外花卉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和花卉文化创意展示重要窗口。到“十三五”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产值100亿元、销售额70亿元、设施化栽培比例达到8%,建成福州花卉交易市场。
《意见》指出,将加大金融等政策支持。落实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农民合作社、花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建立担保基金;开发订单花卉贷款、仓单抵押贷款和花卉产品、栽培设施及大中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将花卉苗木产业的小额贴息贷款纳入中央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范畴;免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花卉苗木产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规定的进口花卉种子(苗)免税;推动保险公司开设花卉苗木自然灾害保险险种;对花卉苗木生产环节应执行农业生产种养殖电价标准收费。同时,还将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扶持自有基地1000亩以上的,或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或具有特色、优势、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
此外,《意见》还表示,将进一步做大做强永泰、闽清、罗源、福清、国有林场等五个千亩花卉苗木基地。据介绍,2014年起,福州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各县(市)区财政也将安排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6月,福州市花卉种植面积达6.2万亩,预计今年产值可超过50亿元。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的企业达310余家(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规模的花卉企业90余家,其中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福建天生林艺有限公司2家花卉企业为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3050余户,花卉从业人员1.5万余人。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7万亩,产值75亿元,销售额50亿元;到2020年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12万亩,产值100亿元,销售额70亿元。福州花卉资材发展迅速,大量盆具器皿、肥料等出口和内销,市场广阔,年产值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