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格“四证一签”制度。为保证造林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县抓好种苗执法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种子、苗木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凡工程造林苗木均要求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质量合格证(良种证)、植物检疫证书、林木种子标签”。无“四证一签”的苗木一律不列入造林项目。三是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该县切实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的监管,逐步建立林木种苗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种苗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未审先推、破坏种质资源、乱采林木种子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进一步规范苗木出圃和调运,确保苗木生产经营有序规范,有效保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健全苗木生产档案。为做好林木种苗生产档案,该县要求所有林木种苗经营户按时做好林木种苗生产记录和生产经营档案建档。做到随时掌握苗木生长情况,为以后育苗积累经验。同时为做好今冬明春的苗木出圃准备,要求各育苗单位进行苗木自检,进行除杂防害,确保为造林户提供合格健壮的苗木。
五是搭建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为让社会各界了解林木种苗政策法规、种苗动态、以及市场行情,该县建立了林木种苗网上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和发布林木品种、价格、规格、数量、市场动态等信息,引导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与流通,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实做好。(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