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花了财政的钱,开回了购买苗木的发票,这些苗木是不是真的种到了园林绿化工程中?昨天,武昌区园林局贪污受贿窝案在武汉中院开庭,该局原局长徐某、副局长彭某、财务科长肖某等6人同台受审,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8年下半年,徐某的亲属等人要在蔡甸索河兴建苗圃,由于缺乏资金找到徐某帮忙。时任武昌区园林局局长的徐某,带着副局长彭某,计财科科长肖某,前往索河考察地块。徐某等三人合谋,由徐某亲属虚开发票,采取虚构、虚增苗木购销款的模式,从武昌区园林局套取公款后转走。徐某、彭某、肖某一路绿灯配合该资金转出,分16次转走近280万元。
2008年至2009年3月,徐某、肖某以武昌区园林局需要公务开支为由,指使洪山某花木公司虚构苗木购销业务,多次套取该局公款117万余元,截至2009年3月,除87万余元用于该局干部奖金福利等公务外,余款30多万元一直存放在该花木公司账上。2010年9月肖某调离该局,2012年徐某从该局退休,这笔钱一直被两人隐瞒,后徐某、肖某两人取出30万元使用,该花木公司负责人丁某和该公司会计各得好处费1万元。
2010年9月,徐某以单位需要公务开支为由,指使丁某采用虚开发票,虚构苗木购销业务的手段,分5次套取武昌区园林局公款109万余元,除开税款,其中46万余元用于公务开支外,余款56万余元,徐某在2012年退休交接工作时进行了隐瞒。随后,丁某取出16万元现金交给徐某,另外22万元存入丁某银行卡中供徐某使用,余款18万余元仍留在该花木公司账上,由徐某丁某实际控制。
作为局计财科科长的肖某,2009年5月,单独找到丁某,提出由丁某实际控制的苗木公司的名义,虚开苗木发票从园林局套取公款,存放在该公司账户供自己控制使用,不得对任何人泄露。2009年5月至12月间,肖某分8次指使丁某虚开发票130万余元,并对其上司局长徐某谎称此资金系局里的公务开支套取到该花木公司的公款,获得签字。该款实际由肖某和丁某使用。2010年9月肖某调离园林局,这笔款项被隐瞒,后被肖某和丁某分吞。
2009年至2011年9月间,徐某以武昌区园林局需要公务开支为由,指使某苗木种植场负责人戴某,以虚构苗木购销等业务的名义虚开发票共计242万余元,该款实际由徐某实际控制。
此外,徐某在承接工程、兑付工程款的过程中,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间,先后51次收受绿化施工单位贿赂109万余元;彭某2006年8月至2013年6月间,先后受贿60次,收受各绿化施工单位贿赂55万余元。
该案不仅涉及武昌区园林局三人,昨日同台受审的还有该单位以外的3人,也牵涉武昌区园林局窝案,涉及贪污及受贿等罪名。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