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苗木产地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苗木产地检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对检疫合格的苗木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苗木要立即予以清除,集中销毁。凡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一律禁止用于造林绿化。
二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苗木产地检疫工作重要意义,让林农更加了解苗木产地检疫的重要性,提升对林业有害生物从源头入侵的防范意识。
三是成立了苗木产地检疫执法工作检查小组,深入到林场、苗圃、种子园等种苗繁育场所,开展检疫执法,加强了对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检疫工作无死角。
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产地检疫面积0.45万亩,检疫苗木1100万株,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80%。随着气温逐渐回升,造林绿化工作即将启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苗木产地检疫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产地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