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查,省种苗站认为项目建设情况较好,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建设与省站签订的育苗合同一致;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不存在挪用、挤占建设资金情况;资质证书等档案资料存档规范;经实地检查苗木长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