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普查主要从5个方面入手。一是国有苗圃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苗圃名称、苗圃隶属关系及苗圃性质等;二是国有苗圃人员情况,包括核定事业编制数、在职职工数量、离退休人员数量及参加社保情况等;三是国有苗圃土地情况,包括经营总面积、可育苗面积、租用土地及出租土地等情况;四是国有苗圃资产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及负债情况等;五是国有苗圃生产情况,包括每年生产各类苗木面积、数量及所占的比例等。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以这次普查为契机,全面了解掌握国有苗圃管理状况,认真总结国有苗圃管理工作中的基本经验,查找不足,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苗圃管理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同时,要求参与普查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对调查数据负责,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通知强调,各地要落实工作措施,抓紧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普查,并根据普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10月31日前以文件形式将文字材料及按要求填写的国有苗圃各项情况普查结果报送国家林业局。所报表格必须有填表人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