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感谢你们为我解决了这件事情。”这是一位70多岁当事老人真实的肺腑之言。3月10日,三穗县良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耕牛损毁杉木苗引发的纠纷,化解了矛盾并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了协议。
据了解,赵某系三穗县良上乡五和村某组村民,几日前自家的耕牛放在山上没有管理好损毁了本村村民刘某栽植的杉木苗。经过双方亲自到现场清点共计损毁杉木苗50多株,双方当事人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初步达成赔偿人民币600元的口头协议。后来在履行过程中,赵某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只筹集到500元,希望刘某减少赔偿金,刘某不同意,引发赔偿纠纷,后申请至良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调解当日,正直春雪天,两名调解员考虑到天气寒冷当事人行动不便后,便组织双方到当事人赵某家中进行调解。起初受害方刘某主张,杉木苗已经栽植一年多了,现在如果重栽这一年的辛苦岂不是白费,而且其他地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绝不止这点赔偿,达成600元的协议已经是作出让步了,决不能再少。赵某则主张,如果按市场价50多株苗木绝不值这么多,至于栽植活路和管理自己可以补上。就在双方各自坚持己见的时候,调解员首先指出了赵某的过错,再向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后,双方的态度都缓和了下来。赵某认识到了自身的过错并向刘某说了好话,刘某也同意将赔偿款减少。
最终,双方就在篝火旁自愿以500元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当场兑现赔偿金。还要求赵某今后管理好自家的耕牛,不得再毁坏苗林。刘某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作出要求。随后,双方笑口颜开,不再为这件事更在心头,为“和谐村寨、平安村寨”的建设增添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