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苗后应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把苗木分成若干等级。苗木分级的目的,一是保证出圃 的苗木合乎规格;二是可使栽植后生长整齐美观,且便于管理。苗木分级工作应在背风、 阴湿处进行,以减少苗根水分丧失。
目前我国对观赏植物苗木尚无制定统一的分级标准,各地多按各自的规定执行。一般 多根据苗龄、苗木高度、根颈直径(或冠径)以及根系情况,将主要观赏植物苗木分为三 级;1、2级为合格苗,可以出圃栽植;3级为弱苗,一般需留圃继续培养;其他为废苗, 包括严重损伤和没有培养前途的苗木。 .
除了上述要求外,各地根据苗木的不同特性和用途,还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规格要求。 如行道树特别要求主干粗壮、通直,分枝高度适当、均匀、树冠圆满;作庭院装饰用的树 种,要求其苗木必须具有良好的干形和冠形;对松、杉、柏科的植物,如银杉、金钱松、 水杉、南洋杉、岡柏等,则要求具有发达的根系和发育良好无损伤的顶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