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进行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告示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全县各林业重点乡镇,加大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新造林苗木管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管护苗木的自觉意识。至目前,累计出动宣传车30余车次,张贴宣传告示1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近9000份。
加大指导力度。要求林业技术人员针对夏季气候气温特点,加强对林农管护技术的指导,指导他们及时对新栽幼树进行浇水、松土、施肥等。对新造林苗木打三角支架进行加固防风,防止苗木倒伏,同时做好除草、剪枝修整和清杂工作。
加强虫害防治。建立有害生物防控机制,严密监测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提前做好苗木有害生物的预报、预防。根据不同有害生物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化学防治和物理治疗同时进行,对危害国槐的尺蠖、天牛等害虫进行钻孔注药和叶面喷药防治,对白粉病等病害进行灭菌防治。
搞好日常养护。组织林业管护人员及时搞好夏季灭荒除草工作,同时,还对绿化苗木进行了造型修剪,并进行了施肥。针对近期县区降雨较多的情况,县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一些排水不畅的绿化苗木地块进行了相应的排水处理。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毁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导致林木损坏或死亡的,将严格依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打击;对火案责任人,将在经济、行政和法律上予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