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被称为活化石、活文物,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和旅游观赏价值。而这棵古槐树还因为见证了一件历史大事而尤其珍贵。1946年3月3日,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赵守钰与周恩来、马歇尔、张治中商洽黄河堵口复堤问题。当时,马歇尔就住在王家大宅。马歇尔、周恩来、张治中等人在树下,商议黄河决堤之后的善后处理。显然,如果移动,就割断了文化脉络历史因缘。
据称古槐树将挪到区政府附近的古树苑。然而,“常言道,人挪活,树挪死。老槐树一旦被挪走,等于宣判了死刑。”实际上,“古树苑就是例子,许多古树移栽过去了,却死掉了。”尤其于一棵1100岁的古树,一旦挪移,其中的巨大风险显而易见。
而且也根本就没有挪移的必要。固然,这棵树“影响”了城中村改造拆迁,但是,如古槐树的主人所说,“建设新社区,难道就不留一点历史?一棵古树竖立社区,它有什么不好呢?”实际上,这棵古槐树将是新社区一道不可多得的风景,更是一张有着历史厚重感的名片。
问题还在于,谁也没有挪移古槐树的权力。古槐树上面悬挂着惠济区政府颁发的“古树名木、严加保护”蓝色牌子。换言之,古槐树受法律保护,擅自移栽是涉嫌违法行为。而因为1100岁古槐树的挪移,存活显然无法保证,因此也不可能获得挪移的许可。而法律的保护伞,本来应该足以让古槐树免受任何折腾,“安享晚年”。
然而,尽管于情于理于法都几乎封死了挪移的空间,古槐树却依然面临被迁移命运,“按照计划,这棵1100年古树要被移走”。尽管古树在城市建设面前的如此“弱势”,于今几乎已经让人见惯不怪,但这棵仅凭1100岁的岁数就弥足珍贵的古槐树,居然也同样难逃挪移,或者说“等于宣判了死刑”的噩运,实在让人莫名惊诧。
现在是古树的主人在为古树无比焦虑地四处呼吁,“给我1000万元也不愿意把它移走”,尽管如此坚定,但在开发商的强势面前,是否能阻止挪移仍让人担心。显然,如果真的被挪移,那真是“古树名木、严加保护”这块牌子之耻,让法律蒙羞,对保护古树负有责任的当地政府更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