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推进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林产品市场机制,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业现代化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林业电子商务水平显著提升,与林业一二三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平台普及深化,全国林业产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林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诚信体系、支撑体系基本完善,林业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初具规模,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林业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电子商务在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资料流通中的比重大幅提升,对完善林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林农就业、繁荣林区经济、助力林业精准扶贫起到明显带动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开展林业电子商务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联动,示范带动;强化应用,促进融合;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完成好4项主要任务。
一是搭建全国林业电子商务平台。采取“1+N”建设模式,打造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在线支付、销售跟踪、质量追溯等于一体的全国林业电子商务主平台,同时建设消费服务、跨境服务、民生服务等各类子平台,增强对线下企业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二是培育林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大林业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林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传统重点林业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支持林业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合作,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发展林业电子商务。
三是加强林业产业大数据应用。将林业产业数据采集整合作为林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抓手,做好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设计等工作。推动国家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与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加强林产品市场的电子监控、报价、数据存储等,建立林产品市场、涉林企业的编码规范、林产品品种的编码规范等;绘制林业产业资源地图,建立林业产业数据库,开展相应的数据资源设计及研究,厘清林业产业资源分布情况;推动林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现林业企业和林产品信息综合服务,产品质量追溯、品牌公信查询等功能。
四是完善林业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加强林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统筹林区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公共信息服务中心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方面的应用。
在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发展林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林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
在示范创新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林业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实施林业电子商务示范,发展电子支付创新应用,支持跨境林业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林业电子商务扶贫。
为保障林业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人才培养,建立评测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做好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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