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商链接 |
一是推动花卉苗木技术创新。对花卉苗木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技术创新投资,按当年研发投入资金10-30%给予补助。二是鼓励花卉苗木品种引进。对引进的花卉苗木新品种,按种苗款金额10-30%给予补助。三是支持种植土壤改良升级。对开展花卉苗木土壤连作障碍试验的花卉苗木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亩按3000元给予补助。四是壮大花卉苗木观赏基地。对新建观赏花卉苗木基地按当年投资额的10-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万元。五是扶持花卉苗木冷链运输。对市级以上龙头花卉企业新购置冷链运输车的按购置费给予补助。六是推进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省级重点花文化示范基地的花卉苗木企业,采取一次性奖励政策。(清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