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顺昌县林业局针对绿化苗木采购各环节,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通过数据比对、市场询价、领导把关、专家验收和纪检监督,进一步规范苗木采购工作,实现了苗木“阳光采购”。
为确保购进的苗木质量和采购过程的廉洁高效,该县林业部门在实行苗木采购公开招投标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有效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一是建立苗木投标价位数据库。以近年苗木采购中标价、苗圃苗木现价为主,建立完善数据库,为新一轮苗木采购招投标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成立苗木询价小组。小组成员分别询价并作出说明,经林业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制定苗木招投标底价。三是组建苗木验收专家库。成员由全县林业高级工程师组成,每批次苗木验收时,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负责验收。四是制订苗木验收制度。严格按用苗单位出具的苗木采购清单及质量评判标准进行验收,局纪委对苗木采购、验收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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