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斌躺在家里,盘算着自己的“买卖”。有个山东的老板通过让他找5棵树,他以为还能和以前一样。结果,没过几天,自己的美梦被公安部门来了个“围城打援”,和他有联系的嫌疑人相继落网,完整的盗伐买卖树木犯罪链条被切断。
偶遇盗贼
不法分子盯上太行山油松,跨省运输被警方联合截获
张某斌家住在晋中地区,处于太行山腹地,奇峰险峻、林木繁茂。其中,有很多品类出众的油松,形态奇异、“可塑性强”,且都是树龄很长的“孤木”。所谓“树大招风”,一些外省的不法商家就盯上了这些“发财树”。
张某斌就是这些不法商家的“接应点”,负责在山西境内选树、盗挖、运送。6月21日,他将几棵盗挖来的油松装好车,运往目的地山东莱芜。像往常一样,车要经过山西、河北、山东三省,每个省内的“放风”人员也已经安排妥当。过了十多个钟头,他接到司机,说车已经进入济南天桥服务区,正在等买家过来。
与此同时,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的三位办案警察因为其他大树盗挖线索,也来到了山东。车子刚进入济南天桥服务区,办案民警贺永平扫了一眼大车停放区,这一看不打紧,“晋K”牌照的车上,油松的枝杈就这么明晃晃地在外露着。
“一看就是山西的树”。贺永平立刻警觉起来。大车是前后一排停放,他们将警车“别”在最前面,贺永平和同行的张华、李建斌分左、右、后进行包抄。
“当时只有一名司机在修车,我们迅速将其控制。”随后,山东当地的森林公安派了警力前来支援,在共同配合下,剩下4个车的司机也相继回来投案。当晚,警方对几个司机突击审查,他们交代了5棵树来源于山西省晋中市,并说出了幕后组织者——“老板”张某斌。
当晚,从山西省过来的支援警力也及时到达。他们正准备将嫌疑人带回山西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又一辆挂着河北牌照的大车,拉着两棵油松进入服务区。经查问,油松同样来自于晋中。
深挖线索
挖一棵树、毁一片森林,两万余条信息锁定嫌疑人49名
所有的供词都指向了张某斌,他也感到情况有些不对。藏了两天后,他本想出来透透气,却被蹲守已久的民警抓个正着。张某斌被控制住后,拒不交代其他线索。按照他的经验,只要扛住了,交点钱就能出来。
但随着一系列线索的汇集,这起特大盗挖大树系列案件,已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当地成立了由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赵富亲自挂帅、药玉刚副局长主抓的专案组。
“张某斌等人通常是边挖路、边挖盗油松。这些树在山林悬崖中,挖一棵树,一般要挖2.5米宽的路,路长三四公里。这条路,都是毁坏附近树林开出来的道。因此,挖一棵树、买一棵树,毁坏的是毁一片树林。”药玉刚说。
张某斌等人拒不承认,给专案组带来了困难。经过分析,专案组决定以近两年违法行为为重点,提讯嫌疑人、调取通话记录、调取高速出入口监控信息、调取相关森林公安机关同类案件的案卷,希望能够找到确实充分的证据。“他们每人都有两三部,每部近期又有若干条通话记录。我们的人员根据通话地点、时间段,并从中交叉比对,同时从长治、晋中两地实际走访确认机主信息,从11.9万条通话信息里筛选出21136条重点信息,确定重点嫌疑人49人。”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王晋平说。
经过四个多月侦查,专案组民警辗转山西、河北、山东3省7市、22个县区,行程近30万公里,案情逐步水落石出。9月18日,太岳山分局、关帝山分局、吕梁山分局60名警力、15辆警车,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目前已查明的涉案大树159株,树龄均在50年以上,全案现已逮捕5人,先后刑事拘留39人次,取保候审119人次,移送起诉8起54人。这是山西森林公安建立以来查获的跨涉区域最广、人员参与最多、资源破坏最大、社会影响空前的特别重大盗挖大树案件。
力求根治
本地人参与加剧盗伐,监控取证执法力度都应升级
“咋会不痛恨呢?都是祖宗留下来的树。”记者实地走进挖盗猖獗的太行山,当地一位老人说,“但是没办法,都是一个村的人。”
植被繁密的森林,中间突然渗出一条不规则土路,仿佛是被硬生生扯开的一道疤。“这就是他们为了盗挖大树开的路,生态破坏很严重。”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局长王杰伟说,“可是盗挖的都是本地人,村里人也不愿意得罪他们,找盗挖现场都得花不少工夫。”即便是村里人沉默,可是森林防护员呢?了解情况的人说:“森林防护员也多是当地人担任,总会有些明里暗里的包庇。”
王杰伟介绍:“‘老板’组织十来个人挖一棵树,每个人大概是1000块左右的非法收入,加上每个司机七八千的运费,途中还有‘押送人员’的费用。而一到山东莱芜等林木集散地,一棵树的收购价格就到了5万到10万不等,到了市面上,这个数字的增长幅度更加可怕。”
“本地人”身份的加持、低违法成本,加上暴利驱动,“长期盘踞太行山区的17个盗挖大树团伙”逐步形成。
盗挖大树的猖獗,与行为认定也有一定关系。据介绍,在执法实践中,盗挖大树通常是以盗伐来定性查处,而盗伐案件中,2立方米的蓄积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这种胸径30—50厘米的大树,蓄积一般是达不到2立方米的,仅能以盗伐行为处罚,罚款不过数千元。
这次案件中,公安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盗伐行为牟取了较大经济利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把盗挖大树行为全部按照盗窃案件来定性查处。以盗窃罪追究刑责,情节严重的盗挖人员,可能面临最高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并非像以往一样“交点钱就完事”。
惩治不是目的,预防应该走在前头。为强化对盗伐行为的整治,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将利用无人机来观察森林保护情况,还将接入“天眼”系统来帮助案件侦查,此外还会积极与地方公安局信息共享,保护好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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