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相约到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盗伐属于集体所有的意杨树3棵,后四名被告人将其中2棵予以出售,违法所得510元。经勘验,上述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积合计4.6609立方米,达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最终判决,四被告中两人分别判处罚金1500元,另两人各判处罚金1000元。同时责令四被告每人各补栽10棵意杨树
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判。正植树节来临之际,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于3月12日上午来到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在指定地点补栽树苗。4名被告人在田间挖坑、栽树、填土、浇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不过,与一般植树不同的是,王某某等人在栽种小树苗时,还有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旁监督,4人每人各补种了10棵意杨树新树苗。
推荐阅读:意杨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