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林木种苗站对成都市、眉山市、自贡市、资阳市和内江市等5市开展了春季造林种苗质量抽查和行政检查工作。
各检查组深入种子仓库、造林地和苗圃地对林业工程造林和绿化使用种子、苗木进行抽样和现场检测,共抽查5个市所辖8个县计18个苗批和5个种批,涉及核桃、杉木、香椿等9个树种。检查组还详细查阅了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检查组要求各地在“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中要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用种用苗质量安全。一是要继续加大新《种子法》宣贯力度,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要把好苗木出圃关,苗木出圃时严格按照《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 51/T 75-2007)进行分级,严禁不合格苗木出圃造林;三是造林地苗木要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的要求使用良种苗木、合格苗木和“有证有签”苗木;四是要高度重视和规范种苗档案管理,加强种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能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保障造林用种用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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