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女士说,事发至今快50天,她找遍了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却遭遇谁都不管的状况。今天(6月1日)中午,灵丘县政府方面向中国之声发来书面说明,其中称,事发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责成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目前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已建议当事双方走司法程序。
齐女士称,2007年她承包了灵丘县农场的土地用于经营苗圃,2009年在土地上栽种了12亩油松苗木。4月15日下午齐女士得知,苗圃里的油松树着火了,“4月15日,其他种苗圃的人跟我说树被烧毁了,我就急忙过去。给消防队打,消防说过去以后火就灭了。到了火灾现场,报火警的人说是他的变压器失火。他的变压器什么时候安装到我地里的,我也不知道。”
树苗失火,有人认账,按说事情解决起来顺理成章。但齐女士说,接下来的40多天里,在她的苗圃里安装变压器的刘先生拒绝协商赔偿事宜,“在现场我见到了刘先生,刘先生说谁能想到会失火?我说是你把变压器安到我地里,他说又不是你的地,谁能想到会失火。他就是话都不想跟我说,消防队走了以后,他也走了。”
齐女士说,事发后,她几乎找遍了灵丘县的相关部门,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事儿不归“我”管,“16日我去电业局,电业局不愿回答我们,我们去消防队,消防队说不归消防管,归林业局管。我们去110报案,民警说这事归消防队管。我们又去消防队,消防队拿出一个函来,说不归他们管。之后我们去了林业局,林业局说不归他们管,归派出所管。我们又去派出所,派出所问我损失多少钱,我说100多万元吧。派出所民警说损失50万元以下归他们管,50万元以上归刑警队管。我们就去刑警队,刑警队说归消防队管。”
齐女士说,这一圈折腾下来,没办法,她就去找灵丘县政府的领导。在多方努力之后,县消防大队和林业局出具了一份“火灾勘验说明”,其中认定:刘先生的变压器远端短路,引起变压器上的熔断器故障过热,掉落的熔融物引燃地面杂草,引发火灾,造成齐女士苗圃里9271棵油松整体烧毁严重。
今天下午,变压器的所有者刘先生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确实是因为他的变压器失火,造成齐女士的苗木被烧毁。他告诉记者,“挪变压器不是我为了办厂子或者为了搞别的,现在那个变压器是我们几家的民用电和机井用电。我挪变压器是因为县里面修路,把变压器的地方给占了,让我挪变压器,挪到了我和她的地畔上。我也没想到会引起火灾,这是我的过错。”
刘先生说,目前,他和齐女士之间因为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事情的处理暂时搁置,“如果她找个评估公司,评估下来是多少,我按价赔偿,不能她说(一棵)树卖出去120元(就按120元赔)。我也有树,我跟她说可以赔你树,(烧毁一棵)可以赔你两棵,她不同意,说要赔就是120元一棵。她要120元,我赔不起,再者这树也不值120元。”
今天中午,灵丘县政府向中国之声发来一份书面情况说明,其中称,事发后第二天,接到齐女士反映后,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要求所属地镇政府、林业局、公安局、供电公司和消防队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4月23日至27日,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结果相继出具了火灾勘验说明和检查笔录,双方当事人对勘验说明都表示认可,但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对此,县政府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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