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为丰富当地的植物种类,提升生物多样性,从异地移植一些稀缺品种,甚至去国外采购一些舶来品,因“水土不服”,影响“成活”和“存活”,自在情理之中;如果就近移植一些“边缘”品种,因尚在过渡适应期,生长势受挫,需假以时日让其慢慢地入乡随俗也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一些土生土长,在当地已种植多年的本土树木,还有一些古树名木每况愈下,甚至凋萎枯死;以及一些种植时间不长,本该“风华正茂”的乡土树种也“英年早逝”,那便不正常了,需要认真查究原因。
近些年,此情此景在各地城乡园林绿地屡见不鲜———从南国榕树的弱化、棕榈的衰頽,到长江流域香樟黄化、雪松枯死、悬铃木暴毙,从中原各地银杏的早期枯焦,到黄河流域“当家四宝”杨柳榆槐的病虫危害酿成久治不愈的顽症痼疾……各地屡有告急,少则以株计,多则以行、以片量。
正当城乡绿化建设大力倡导乡土树种唱主角担重任时,乡土树种却在关键时刻“红灯”频闪,城乡园林绿化面临“绿色发展”新的考验和挑战———乡土树种也异常,原因何在?
何谓“乡土植物”?
乡土植物是指原产于本地区域通过长期引种、繁殖和栽培,已经完全适应本地区的气候和环境并生长良好的植物。乡土植物具有实用性强、易成活、利于改善当地环境和体现本地文化特色并留住“乡愁”记忆等优点,其对水肥的消耗低,种植和维护成本也低,是建设“节约型园林”的中流砥柱。
据此,可以毫无疑义地认定:乡土植物应该是也必须是当地绿化的优势植物,理应为当地绿化建设唱主角。但是,如果自身优势不存或者羸弱不堪,其结果既有失“乡土”殊荣,也辱没“乡土”重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乡土树木萎顿早衰,稍遇逆境就不堪一击?单就城市环境的园林绿化而言,其原因值得业界深思和反省。
自然因素
影响乡土植物“成活”和“存活”的自然因素包括不可控自然因素和可控自然因素两大类。
1.不可控自然因素
一切突发、暴发、偶发的气候突变、环境畸变来势汹汹,猝不及防的自然灾害多数是不可控的。如地震、洪水、森林大火、山体滑坡、持续干旱、暴风雪横扫、台风、海啸摧枯拉朽排山倒海般袭来,任凭啥建筑、树木都连根拔起或拦腰折断。在恶劣巨大的不可控自然灾害面前,单就树木而言,无论是乡土的、外来的、边缘的通通不堪一击。
2.可控自然因素
一切对树木侵害的有害生物是可以跟踪、测报、预警和防范的。关键是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要总是以“彻底消灭”为目的;然后是提高防控技术和资金支持,提升防控器材、设备、机具水平。“抓源头、抓预防、抓综合、抓‘靶标’、抓精准”,从而实现有害生物“减少发生,降低危害,控制存在,杜绝灾害”的生态型良性防控目标。
一个不容忽视的“矛盾”现象:乡土植物确有比“客家”植物更高的抗逆性,但往往也是当地主要有害生物发生范围最广、危害程度最重的偏嗜性寄主植物。
例如,素以黄河流域为原生地的糖槭、杨、柳、榆、槐、槭恰恰也是该地域乃至整个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北片)、华中(北片)头号蛀干害虫光肩星天牛的首选寄主植物。如果自身内在的生长势衰弱,所处生境的生物链平衡被打破,一切次生性、弱寄生性、侵染性有害生物也会毫不留情地置乡土树木于弱境、困境甚至绝境。
环境因素
在城市园林,环境因素导致乡土植物衰亡远比自然因素更频繁、更持久。尤其是城市环境因素与可控或不可控自然因素叠加,恶性互作,是导致乡土植物于“弱境”甚至“绝境”的危险性因素。
乡土植物之所以能以“乡土”为荣,本质上应该是最能与当地环境相容、相亲、相映生辉的。但是,如果环境施加给乡土植物的负荷、胁迫超出了它力所能及的水准,则植物的健康、安全与生存必然走向反面,这就是“环境胁迫”。乡土植物不能承受的“环境胁迫”之重,其哲学内涵就是“物极必反”。
原本“环境胁迫”也并非一无是处,在一定程度上能锻炼包括乡土植物在内、各类生物的抗逆性、耐受性、适应性。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法则下提升一些生物的适生能力,使之更强壮、适应性更广、基因更优。但当今城市环境更多的则表现为“环境胁迫”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性,其与各地普发的“城市病”直接相融。对乡土树木的“胁迫”危害主要表现在温度、水分、土壤、光伤害、有害气体污染、尘埃等方面。
1.温度胁迫
(1)低温胁迫城市环境对植物的低温胁迫主要发生在秋冬之交和入春之初,表现形式为6种:寒害、冻害、霜害、冻拔、冻裂、冻旱。低温胁迫的主要伤害在根系和主干基部(根际颈),是否“可逆”?主要取决于根系生命力,根死必不可逆,反之尚存复活的可逆性。
(2)高温胁迫城市园林植物的高温胁迫主要表现为“热岛效应”和“日灼”。常发生在皮部(表皮、韧皮部、形成层)及根颈部。
2.光胁迫
植物离不开光供给形成的“光合作用”。植物的光合器官能有效吸收和利用可见光,并由此产生植物生长发育必须的有机营养物。这是植物不可或缺的生存之光,其需求是因植物品种而异被量化了的。一旦光照过强过久或过弱过少,两种极端必削减光合作用产生的光化学能。前者产生“光损伤”,后者产生“光抑制”。
3.水胁迫
植物生境中水分不足或过多都会对植物造成致命伤害,不适合植物生长发育的水分环境称为“水分胁迫”。水胁迫包括水分不足的“干旱胁迫”和水分过多的“水涝胁迫”两大类。
(1)干旱胁迫指土壤水分缺乏或大气相对湿度过低对植物的伤害。当前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消耗“人、财、物”资源最多的是“三害”:干旱、病虫害、杂草。“三害”中干旱居首,干旱可分为大气干旱、土壤干旱、生理性干旱三种类型。
前两者好理解,“生理性干旱”是土壤本身并不缺水,大气相对湿度也基本正常,但由于土温过低或土壤溶液浓度过高(如盐碱化)而阻碍根系吸水,功能性地破坏植物正常的代谢循环。
(2)水涝胁迫水涝胁迫是次生性胁迫。水涝胁迫的本质不是植物被过多的水“撑”死、“淹”死、“涝”死,而是土壤缺氧或无氧,活活地将植物窒息憋死,或是水饱和导致土壤中厌氧菌活跃,释放毒素激增,硬硬地将植物“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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