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围绕“提升、保护、传承、富民”四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城镇37个,省级森林村庄370个,建设森林长廊257公里。全面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36.79万亩,森林经营11.7万亩;完成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三线”绿化83.5公里,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三边”造林1.69万亩。
探索开展“林业添景添彩”等行动,选取歙县坡山、休宁祖源、祁门燕山等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特色山村、景点作为全市“旅游+林业”示范点,添加彩色树种,丰富森林景观,提高旅游环境品位。
在造林绿化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种植意愿,引导和扶持农民种植珍贵乡土树种和经济果林,发展林业经济,助力农民增收。目前,全市经济林面积发展到148.5万亩,其中油茶30.34万亩,香榧3.39万亩,山核桃13万亩,枇杷2.8万亩;竹林115万亩;苗木基地7.98万亩。2017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突破120亿元。
同时,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等办法,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规模与质量,全市林业加工企业532家,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达到94家,建立基地62.5万亩,带动农户15.2万户,祁门县建兴木竹有限公司入选第三批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据统计,2017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291.5亿元。
我市不断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实现林业改革配套措施新突破,在市本级和各区县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集林业信息发布、政策技术咨询、木材运输办证、行政审批等为一体,并实现全市联网,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歙县、黄山区被列为首批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为契机,着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全市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1个,其中省级示范社31个,国家级示范社5个。
江南林交所自成立以来,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有效流转信息计320余条,累计完成林权交易197宗,成交金额2090万元,通过平台成交的林权流转平均溢价率达到8.24%。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实现林权流转139.6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面积的13.1%。通过林权流转,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
另外,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全市林权抵押贷款达4202宗,抵押面积115.24万亩,累计金额23.11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生态公益林应保全保,商品林愿保尽保,投保面积达1068万亩,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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