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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要求用优质种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8-12-04 16:52:07 更新时间:2018-12-04 16:52:34   浏览次数:6185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要求今后造林要培育和使用优质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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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要求今后造林要培育和使用优质种苗。
  《意见》提出了明后两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
  在种苗上,《意见》要求培育使用优质种苗。抓好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强化现有良种基地管理,加快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建立“产、研、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抓紧划定一批国土绿化急需的乡土、珍贵、生态、景观树种以及优质饲草的采种基地。
  全面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推进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和利用。合理确定一批保障性苗圃,解决苗木市场“供需失灵”问题。做好种苗生产与需求衔接。加强种苗生产与供应的引导,开展造林绿化对种苗需求的预测预报。
  充分发挥各级种苗交易市场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种苗”,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种苗交易和信息平台,拓宽种苗供求交易和信息渠道,促进种苗生产与需求有效对接。强化种苗使用环节的管理。遵循适地适树适种源原则,提倡就近采购苗木造林种草,优先使用包衣种子、轻基质容器苗。
  完善种苗招投标机制,杜绝“唯价格”采购种苗。造林种草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并将其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种苗市场监管。加快制修订与种子法相配套的法规和标准,完善种苗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种苗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通报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加强对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严禁使用无证无签苗,严把造林种草种苗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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