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来“资金活水”,灌溉“国储林木”,2015年以来,广西依托政府引导,多元化融资创新,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贴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专项贷款,通过市场运作,为建设国家储备林摸索出“新财路”。据统计,目前全区累计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及划定近800万亩,占广西规划总规模2800万亩近1/3;累计投入资金70亿元以上,占广西规划总投资380亿元近1/5;实施面积、建设进度和投入资金均居全国首位。
高位引导:贴息贷款引资金活水
贴息和贷款的使用,改变了以往林业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家无偿投入的局面。通过林业贴息贷款政策的有效引导,把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林业部门的扶持资金和企业单位的自有资金整合到林业建设区域,同时发挥其杠杆导向作用,广泛吸引社会投资,调动了社会各界从事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2018年,广西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贴资金9920.88万元,比2017年5703万元增长74%。
“2018年,广西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林业贷款项目主要是营造林贷款,占全区获得贴息资金林业贷款总额的95%,获得贴息资金的项目业主涉及企业、林农、国有林场共246个,其中林农占50%。”广西林业基金管理站站长何业锦介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国家储备林建设列为“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将广西作为先行先试地区重点支持。从2017年开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给予广西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截至2016年12月,广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贷款余额23亿元,2017年广西获得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贴息资金256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国家储备项目贷款余额43亿元,2018年获得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贴息资金7748.71万元,比2017年增长了2倍。目前,一期项目完成营造林超过350万亩。
“广西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成功地整合了中央、地方资金以及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使广西林业从低投入低产出、发展短轮伐速丰林为主,向高投入高产出、发展长周期大径材和珍贵用材转变,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助推了优势产业壮大和脱贫攻坚。”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黄显阳介绍。
有序实施:政府主导金融支撑
作为全国人工林面积最大的省(区),广西林木综合生长率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2017年,广西木材产量3059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四成以上,比排名第2的省份多出近3倍。
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国家储备林项目首先落地广西,森林经营由此从短周期向长周期转型、从小径材向大径材转变、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化。
国家储备林建设规模大、资金需求多、管理要求高,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强力主导和大力推动,需要“政银企”同频共振。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组织者,自治区林业局不定期牵头召开厅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联合投贷方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融资平台广西林业集团共同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方分工,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以来,自治区林业局除编制规划、协调各方外,还开展项目建设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落实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配套措施。2017年,自治区林业局组建广西国控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作为贷款方,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制定详细的放款、还款、用款、资金申请、审批及拨付流程,指导监督项目贷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作为融资平台,广西林业集团负责指导和管理各用款人履行职责,审核各用款人项目申请、贷款资金提款申请等工作,协调和监督用款人按时偿还项目贷款,支付利息,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截至目前,全区共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约56亿元,营造国家储备林350多万亩;据估算可提供社会用工量277多万个工日,农民年均劳务收入约3亿元,林农林地租金年均收入约5亿元。
创新设计:另辟蹊径多方融资
在实施储备林项目的过程中,广西采取“中央补助一点,地方配套一点,自己投入一点,银行借贷一点”的办法,通过国家政策资金的引导,带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但建设进度并不均衡,用款进度快慢不一,主要原因是贷款有效抵押物不足。部分林场场外租用集体林地因各种原因,大部分无法办理林权证,导致没有足够合规的抵押物从而获得贷款,项目推进放缓。
不仅如此,全区林权证到户率不高,林地流转频繁,面上集体林权因无法取得林权证而难以合法抵押,有效抵押物不足问题一直是项目推进的痛点和难点。
为此,自治区林业局会同银行多次召开会议协商,本着“风险可控、循序渐进”的原则,锐意创新,勇于担当,首先在风险较小的区直林场开展林权流转合同确认凭证贷款试点。在流转合同及林地林木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由自治区林业局出具鉴证证明,以此为凭证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储备林抵押贷款。同时,自治区林业局征求自治区国资委等部门的意见,将广西林业集团纳入试点范围,集中统一在自治区林业局办理流转合同鉴证确认和抵押登记。
2018年6月,自治区林业局正式在全区试点。这不仅为二期项目顺利开展奠定一定基础,也为全国国家储备林发展创新机制,探索了一条新路。
集体林权流转合同鉴证证明有效解决了抵押物不足问题,大大加速了项目放款进度,短短5个月盘活近55万亩集体林地林木资源,放款总额达8亿元。
多路推进:三大效益统筹兼顾
国家储备林“长”什么模样,具体采取什么途径来建设?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陆志星介绍三种方式:一是新植集约林,二是改培低产林,三是抚育提质量。
“新植集约林”强调良种良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速丰林并举,采伐期长、中、短结合,以培育大径材为目标。“改培低产林”主要通过间伐套种实施,对于亚健康状态的桉、松、杉等树种单一用材林,采取混交方式,有计划间伐后科学补植套种其它优良树种,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重点优化水源地、河库区、通道两侧、旅游景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结构。“抚育提质量”通过加强抚育管理提升森林质量和蓄积量,改变重造林轻管理的粗放方式,借助贷款投入强化除草、追肥等抚育措施,搞好林区道路建设和维护。
三种方式建设国家储备林,着眼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注重中大径材、珍贵树种与速丰林的科学搭配,既能“以短养长、还贷无忧”,又能“为国储材、高效持续”。
广西林业集团负责人介绍,国家储备林从培育小径材转向储备大径材,从短周期经营转向长周期经营,有效地统筹兼顾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测算,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木材需求量会增长0.61个百分点,我国未来木材需求年均增长率约为4.58%,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存在。广西总规模2800万亩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成时,全国储备林提供的优质木材,将有近半出自广西,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提供资源保障。
国家开发银行专门为国家储备林设计金融创新产品,贷款期长达27年,前8年只付利息不还本,贷款本金最早第8年开始偿还,利率为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同时还给予造林和抚育等补贴,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长周期还贷的“绿色金融”产品设计,目的正是鼓励长周期经营森林,从而减少短周期采伐对环境造成反复干扰和周期性破坏。
国家储备林项目还配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树种结构调整等自治区重点工作推进,与高峰森林公园、七彩七坡、环首府南宁森林休闲旅游圈等城市生态建设有机衔接,让八桂大地更绿、生态更好、城乡更美。
二期项目:助推林业生态扶贫
目前,自治区林业局正在全力推进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主要目标,在建设区域上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在就业安排上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收益分配上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股权收益和造林管护等劳务收入。
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亿元,主要投放项目县市国有林场、农户及造林大户,营造1137万亩国储林。主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林权抵押两种融资模式开展。对于政策性和公益性较强的林业项目,各县(市、区)可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该项目涉及14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造林主体涵盖国有林场、造林大户(企业)和林农等多种经济实体。初步测算,二期项目预计生产木材1.1亿立方米,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650亿元,受益贫困人口预计约60万。
目前,广西国家储备林逐步构建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前期通过雇请贫困人口参与营造林活动,以持续3-5年的工资收入作为短期改善生计的主要支撑渠道,初步估算项目建设总投入的50%以上将转化为劳务收入。中期通过支持林区周边贫困村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后期适度支持木材加工、油茶等产业发展,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贫困户、千家万户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期内预计一年可提供500万个工日,可安排2万个山区劳动力就业,建设期内林农通过林地租赁获得租金9亿元。二期项目将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倾斜。”广西壮族自治区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站站长罗伟强介绍,二期项目建设期内预计每年可提供1000万个工日,安排4万多个劳动力就业,年均投工投劳增收11亿元,产生林地租金19亿元。
据悉,2017年广西山区县获取国家贴息资金2031万元,占全区贴息资金的35%,其中,西林县获国家林业贴息资金56.17万元,利用林业贴息资金新造0.55万亩,抚育3.9万亩次;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获得国家林业贴息资金212.39万元,利用林业贴息资金新造2.5万亩,抚育11.99万亩次。
“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期限长,利率优惠,财政据实贴息,政策性森林保险基本全覆盖,政策和资金优惠力度前所未有。我们将继续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努力将国家储备林打造成林业生态建设的精品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为国家未来储备优木良材,让人民群众增添更多获得感。”黄显阳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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