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有冬在主旨报告中指出,作为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之一,原国家林业局于1997年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并于1999年中国加入保护公约后,开始受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近年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创新政策机制、夯实发展基础、严格品种授权、依法保护权益、加快转化运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371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1763件,林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体系基本建立,林业植物新品种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彭有冬指出,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实现林业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林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林业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一是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完善林业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电子申请,进一步创新审查机制,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三是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测试机构的合理布局和条件能力建设,加快测试指南编制,完善已知品种数据库。四是建立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信息共享和交易服务平台,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的转化运用能力和水平。五是健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六是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