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一个新品种的授权,必须同时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即植物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与稳定性,是品种通过审定、登记的前置条件。DUS测试技术体系,可视为种业创新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福州分中心承担福建及周边省份相关生态区植物品种DUS测试任务,该中心专家呼吁,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与授权量虽然逐年递增,但在申请植物种类结构、品种权维权等方面仍然需要不断优化和提升,还应进一步提高品种保护的法律层级与侵权惩戒力度。
好品种不断涌现但保护不易
林金水手握4个卖相不俗的姜荷花新品种,但迟迟不肯将其推向市场。他担心,同业者坐享其成,育种者权益却无法主张。
姜荷花是原产于东南亚的姜科多年生球根植物,因苞片形似荷花而得名。
1999年,漳州市金銮园艺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金水,在广州的一场花卉展上邂逅这朵异域奇葩,决定批量引种。历经多年市场培育,姜荷花开始在国内夏季鲜切花市场崭露头角。当前,姜荷花收购单价每枝约1元,终端市场售价则接近每枝8元。作为行业领跑者,林金水家的姜荷花年销量超过30万枝。
尽管姜荷花进入中国市场已20年,但市面上流行的品种依然是“清迈粉”“荷兰红”“白雪公主”等“老三样”。“它们的花瓣无一例外带有绿边,观感上略显陈旧。”林金水表示,囿于花色限制,姜荷花开拓大众市场乏力。
2000年起,林金水致力于新品种选育,尝试了自然变异、人工杂交、逆境胁迫等方案,历经十数年通过辐射引导变异的方式,培育出“长泰红”“紫精灵”等4个新品种。其中,“长泰红”脱胎于原生品种“清迈粉”,花色由粉变为鲜红,在视觉上弱化了绿边。
品种本土化有望激活慢热的市场。但前车之鉴,让林金水不敢大意。
原来,上世纪90年代,林金水便在国内率先引种原产自非洲的“黄金鸟”,并加以品种改良。不久后,“黄金鸟”市场大热。从业者跟风而至,不断刷新价格底线。
育种家的烦恼,屡见不鲜。
2005年,台商黄瑞宝进驻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办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钜宝生物是大陆少数从事蝴蝶兰育种企业之一,品种存量近3万个。
“每年,我们需要栽种10万株实生苗,从中挑选优良单株,一年光育种投入就超过200万元。培育出一个蝴蝶兰新品种,至少需要6年。即便培育成功,能否被市场接受,依旧是变数。”黄瑞宝说,育种成本高企,盗繁却轻而易举,“只要获取植株花梗芽或组培苗,就可通过无性繁殖大量扩繁”。
黄瑞宝表示,大量无序扩繁导致品种加速老化,更重要的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猛回落,品种的市场周期大为缩短。早前,钜宝推出的品种“富乐夕阳”由于黄花红芯的特殊形态而走俏。但2014年,市场跟风引种,盲目扩繁,以至于陷入滞销境地。
“能不能像专利保护一样,保护育种者的权益,让其智慧成果得到相匹配的回报呢?”作为育种家,林金水与黄瑞宝都坦言,不愿再为他人作嫁衣了。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分支,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指向的正是维护育种家权益,提高品种创新积极性。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两年后,中国成为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39个成员国。同年,原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开始受理植物新品种授权申请。2015年修订的新《种子法》将植物品种保护单独列为一章。
林金水希望,“长泰红”等4个自主创新品种,能够尽快获得授权,接受知识产权保护。
DUS测试给新品种一个身份
“长泰红”们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尚需时日。按照《种子法》规定,品种权的申请与获得,需符合诸多条件。其中最核心的要求是具备特异性、一致性与稳定性。
新品种要通过审定必须进行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即DUS测试。
DUS是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英文首字母的统称。特异性是品种间的,一致性是品种内的,稳定性是世代间的。这三性是基本属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性,才能被认定为是育成了一个真正的品种。
“DUS测试是品种保护的重要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福州分中心办公室主任钟海丰表示,分中心的核心职责,便是为农业植物品种保护构建技术基础设施,提供DUS测试服务。目前,全国已分4批建设共27家分中心。福州分中心主要承接福建及周边省份特色农业植物品种的DUS测试任务。
为保证结果客观公正,DUS测试过程需要以测试指南为依据,以实现标准化,再通过若干生长周期的重复观测,最终判断一个品种是否具备特异性、一致性与稳定性。“一个植物种属只有配套了DUS测试指南,才能推荐进入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此后育种者才可为新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钟海丰表示,目前,我国已发布11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涉及191个植物种属。姜荷花并未在列。
去年3月,林金水与福州分中心联合启动姜荷花品种DUS测试指南研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生长周期的数据采集。
对品种的性状特征,需要进行事无巨细地记录,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判断其是否满足DUS要求。“以特异性为例,它指的是新品种应该明显区别于所有已知品种。”钟海丰说,因此,申请品种至少在一个性状上与近似品种具有显著的差异。
除了常规的性状观测,更多辅助技术应被用于DUS测试。譬如,DNA分子标记技术在品种快速鉴定和品种近似品种筛选上得到应用;基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图像处理方法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DUS测试当中。
为凸显福建特色,福州分中心还致力于为两岸品种互动合作提供技术服务。事实上,早在2010年,在两岸业者便曾共同推动蝴蝶兰属进入第八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文心兰是又一有意从台湾西进大陆的花卉。早前,岛内成功培育出白花新品种。台湾业者希望文心兰能够早日进入保护名录,从而打开大陆市场。
品种保护的困境亟待突破
钟海丰表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践20年来,年申请量已跃居UPOV成员首位。截至2018年6月底,农业农村部累计受理国内外品种权申请24145件,授予品种权10981件。
但剖析数据,不难发现结构性失衡问题。
“比如,果树、蔬菜、花卉、茶等高附加值的园艺作物申请量和授权量远低于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钟海丰说,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与授权量虽然逐年递增,但在申请植物种类结构、品种权维权等方面仍然需要不断优化和提升。除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的育种单位外,很多育种家对于品种保护仍然认知不够。一个典型误读便是容易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与品种审定、登记、认定等相混淆。
另外,申请品种保护积极性不足的更大原因在于维权不易。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不经品种权人许可。因此,侵权企业往往以化整为零的形式,通过委托农户种植的方式逃避责任。在销售种苗过程中,则大量使用虚假名字,提高取证难度。”深受品种侵权之害的黄瑞宝表示,多年来,其维权方式大多止步于劝说,从未采用司法途径,“司法维权周期长、难度大,官司打完了,可能该品种已经退出市场了”。
因此,钟海丰建议,应该进一步提高品种保护的法律层级与侵权惩戒力度。
黄瑞宝认为,还应积极鼓励行业自律 ,建立诚信档案,营造公平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早在去年5月,他所在的钜宝公司联合两家友商,联合向蝴蝶兰从业者发出维权倡议,并以30万元启动资金成立品种维权基金会,以期业者抱团取暖,联合维权。
让育种者的付出得到相匹配的回报,更有利于激发品种保护的积极性。黄瑞宝认为,除了品种买断之外,还可以尝试更多商业模式。比如,品种权人人以品种权入股,与企业共担分享,共享收益;品种权人与合作方协议分账,根据种植规模与销售规模,按比例支付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