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乡村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今明两年内,全国将建成2万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和一批地方森林乡村。
对照森林乡村评定标准,我省将引导各地,结合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加强护村林、景观林、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
建设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等各类林网和乡村绿道网,对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进行补绿,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建设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全方位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实现开窗见绿、出门见林。
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业产业结合,做好“特”字文章,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推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推进林产品深加工。依托古村落民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兴村、产业富民。《方案》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并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措施。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乡村绿化美化。结合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行动、精准灭荒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