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过程中,检疫人员严格按照苗木检疫的相关要求仔细查看,严格检疫流程,对苗圃所有苗木进行了现场抽样调查,认真填写《产地检疫调查表》。工作人员向各苗木基地负责人强调了植物检疫的必要性,讲解了《植物检疫条例》以及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当地时常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并明确规定未经林业部门检疫或检疫的不合格苗木不得出圃,严禁销售和调运无检疫证书种苗。
截至目前,此次调查已完成产地检疫苗木320亩,涉及育苗户6户,共产地检疫油茶苗220万株、湿地松苗36万株、枫香苗12万株,未发现携带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苗木,产地检疫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