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销售户是否具备专项的油茶苗木经营许可证进行查看)
(执法人员向销售户宣传林木种苗育苗的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对无证经营和三无产品油茶裸根苗及容器苗予以收缴)
3月11日上午,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协同局营林股按照“四定三清楚”油茶种苗生产供应原则,冒雨对县城区域各苗木销售点开展针对劣质油茶苗木质量监管工作(“四定三清楚”指: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
油茶苗是经济类造林种苗,需特种经营,合法种苗需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良种证》《植物检疫证》和《良种苗木标签》。
检查组一行严格遵照油茶苗木种植销售经营的相关规定,对没有任何手续,低价销售劣质油茶苗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农户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向苗木销售户认真宣讲了林木种苗育苗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育苗经营户树立法律意识,对劣质油茶苗木不得销售和调运。
据了解,良种油茶苗木的经营销售必须具备专项的油茶苗木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油茶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此次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检查苗木销售点十二处,查处销售劣质油茶苗木点四处,现场对无证经营和劣质油茶苗木6000余株油茶裸根苗及容器苗予以收缴并烧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