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红树林保护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出台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多个与红树林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强化了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201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对围垦占用包括红树林在内的滨海湿地作出严格规定。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等省区,还制定了地方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明确了红树林保护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通过编制实施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开展了红树林资源调查、保护修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工作,加快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和保护体系建设。
我国红树林研究位居世界前列,全球发表红树林学术论文最多的5家单位有4家在中国。目前我国已制定红树林行业标准5项,指导地方出台标准8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从四个方面加强红树林保护。一是全面保护红树林资源。在湿地立法中,对红树林保护修复作出明确规定;在保护地优化整合和生态红线划定过程中,把红树林纳入保护范围,严格管理;制定实施红树林行动计划,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着力扩大红树林面积,全面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二是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科学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探索社区红树林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机制,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共赢的目标。三是开展红树林常规监测,加强执法监管,严防非法侵占红树林资源,严厉查处破坏红树林的行为。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和科普宣教。把红树林及相关要素作为一个整体开展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恢复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制定红树林生态系统相关标准规范,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强化红树林保护修复成效。开展不同形式的红树林科普宣教活动,营造关注红树林、珍爱红树林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