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要求,来到育苗基地对育苗进行了抽样检疫、检查,填写《产地检疫调查表》进行登记记录,向育苗单位普及了林木种苗育苗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育苗经营户未经林业部门检疫或检疫后批准合格的苗木不得销售和调运。在抽检中,对樟子松、兴安落叶松、黄槐、沙棘、糖槭等苗木及绿化树种逐一进行检疫,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和危险性有害情况,此次对苗木检疫为塔河县上山苗木、调运苗木及绿化树种安全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