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首先需要的是土地。一般来说,政府会为土地流通准备特别资金,对土地流通和新的流动土地,如果流动超过一定规模,以及超过一定时间,则会分别对每英亩土地的相应范围支付资金补贴。
对于一些经营者,当地政府一般从水、电、交通建设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建设期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将有助于建设者争取项目资金,以确保苗木基地的基础设施完善。
目前,许多地区县市设有苗木花卉开发专项资金,并得到国家的补贴支持,金额逐年增加。该补贴根据经营人的申请发放限额贷款,贷款期限通常为3年至5年。
以种植业保险为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补贴至少25%。福利林保险的情况是,中央财政补贴为5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商品林保险的情况是,中央财政补贴为3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以自主开展相关保险种类。
鼓励经营主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对新品种引进做出贡献的,由当地财政部给予引进奖励。
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优先支援扶贫开发资金。
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后,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的农材、农业综合开发处等机构将积极帮助苗木经营,为上级资金支持,努力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投放苗木、购买生产资料等。
对于满足退耕还林条件的大型经营者,林业局将调整退耕还林补贴,纳入林业基地建设,通过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对一定规模的苗木、花卉种植者,将购买绝技、播种机、大棚百叶窗等农具,并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农具补贴,由农机局审查处理。
苗木花卉种植者按照设施、农业标准,建设一定规模的温室和凉棚小区,给予一定的设施、农业补贴。支持范围包括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约化育苗设施农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的园艺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