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许庄、周楼等村执法现场,执法大队将非法培植的‘苏翠1号’侵权种苗,用起苗机起苗后,现场粉碎销毁。
2020年8月,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接到附带取证公证书及种苗真实性鉴定报告等举报材料后,及时安排执法部门前往取证公证机关核实相关信息,同时根据举报线索,深入侵权人繁殖地块逐一摸查核实,最终确定4家公司及个人非法繁殖‘苏翠1号’种苗88000余株。经执法工作人员的耐心普法及教育指导,侵权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给产权人造成的损失,并同意全部销毁侵权种苗。
据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梨项目负责人王晓鹏介绍,‘苏翠1号’是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培育并于2017年5月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早熟优质梨新品种。2020年2月,该院授权公司在国内独家开发‘苏翠1号’。
据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梨研究室主任蔺经研究员介绍,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苏翠1号’独家实施许可,其他生产商均未经许可。
据了解,‘苏翠1号’不仅果型端正,外观漂亮而且汁多味甜、酥脆无渣、略带香气,因此深受消费者喜爱。而且适应性广、抗逆性强,具有容易形成花芽,上市早的优点,因种植效益突出而深受果农欢迎。目前,该公司标准化繁殖的‘苏翠1号’优质种苗,以佩带‘志发丰达溯源码种苗标签’的防伪方式,销往河南、河北、山东、江苏、湖北、四川、重庆等全国各地。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在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引下,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王晓鹏认为:农业执法部门加强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农资经销商和农户对品种权的保护意识,有利地提升农业专家对植物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研发出更多更好植物新品种,让我国农业新成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河北好望角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仁春是长期从事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的专业律师,他代理的美人榆维权案被业界称为“林业植物新品种维权第一案”。
于仁春律师认为,品种权人维权的主要途径首先是找侵权人自愿协商解决,其次是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处理,再者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相对较差的情况下,权利人一般不会选择自愿协商解决侵权纠纷。他说:“随着国家保护力度的加强,对于有确切证据的侵权行为,如通过公证方式取得侵权行为证据,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种同一性比对’鉴定报告的,采用行政执法的方式维权将是一种经济便捷的救济途径,但是对于侵权赔偿问题的彻底解决,最有效的途径还是司法诉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