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执法职责,厘清执法边界,努力构建符合实际、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机构改革衔接阶段执法工作不断档、执法人员不缺位。普洱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实行为期一年的林草综合行政执法过渡期,所有林草行政案件均由林草部门执法人员承担办理。据统计,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全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71起,结案1268起,结案率为99.76%。共处罚违法行为人1269人,收缴罚款506.5059万元、没收野生动物7只、没收野生植物1株。
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普洱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行为“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维护林区平安稳定。
普洱将进一步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