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源头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一长两员”源头管理网格,压实管护责任,加强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到管护责任明晰、事件发现及时、问题处理规范。
深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涉林、涉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矿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审计等问题整改工作,对2013年以来毁林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做好2019、2020年森林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2021年森林督察新发现问题的整改查处工作,建立倒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全国人大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决定》的贯彻落实,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高主动监测预警能力。
提升林业灾害防控水平。着力抓好重点时段野外火源管控,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强化森林防火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预防能力。继续开展疫木清理“五年攻坚”行动和梅岭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确保全市生态安全。
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开展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全面查清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扎实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绿盾2017”“绿盾2018”行动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95%以上,“绿盾2019”行动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85%以上。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核查整改任务。
切实加强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全面落实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任务,完善天保工程和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数据库。
建立林业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林业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高依法打击涉林犯罪工作效率和水平。
全力实施国土绿化。确保全市完成人工造林(更新)1.2万亩。完成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任务0.36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1.66万亩、封山育林1.59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抓好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示范建设,巩固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
组织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确保全年新增省级森林乡村20个。
着力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林权登记工作正常化,促进林地适度规模流转。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经营模式,鼓励发展适宜林下经济种植基地,积极发展森林康养、休闲旅游等生态服务业,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强化品牌推广。完成新造油茶0.9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0.9万亩、新造森林药材0.1万亩,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涂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