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瞄准“货不对版”“以次充好”
“无证经营”“虚假广告”四只“老鼠”
以高压态势、雷霆手段,以打开路
整治各类不诚信经营行为,
对于心存侥幸、利欲熏心、
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
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律依法依规严惩
形成不敢售假、不想售假、
不能售假的震慑效应
2022年2月19日,县市监局依法向涉嫌虚假广告经营苗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作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虚构退伍军人身份,在抖音平台开设“果树小店 退伍创业”网络店铺推销果树苗林木种子商品。发布的樱桃苗广告中含有“南方北方都能去种植,它适应性特别的强,不挑环境,也不挑土壤,只要是你的地区,符合零下38度以内,都是没有问题的”等内容,对店铺推销的樱桃苗适宜种植的范围和条件表述不真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所指情形。
2022年1月30日,根据县委网信办移交线索,县公安局、资规局、市监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犯罪嫌疑人高某(男,35岁,新河镇沙河村人)依法刑事拘留。
高某发布违法林木种子广告,且使用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冒退伍军人身份对网络店铺进行宣传,严重抹黑了花乡沭阳金字招牌,对沭阳花木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遂对其作出以上处罚。
在花木种苗领域“2022猎鼠行动”工作中,县市监局强化属地分局监管执法,抽调精干力量组建2个案件查办专班驻点重点乡镇,通过网络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严查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破坏诚信经营环境的“过街老鼠”予以严厉打击。